適讀年齡:全齡適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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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西元一九九六年,德國發生了一件震驚警界懸奇案件!一位人稱〝怪物〞的兇殘嫌犯,在犯下無數慘絕人寰的案件後,便消失無蹤…
♘作者介紹:
浦澤直樹(1960年1月2日-),日本漫畫家,出身於東京都府中市。明星大學經濟學部畢業。代表作有《以柔克剛》、《終極傭兵》、《危險調查員》、《MONSTER》、《20世紀少年》。1983年以《BETA!》出道,多次拿下漫畫大獎,並於1999年與2005年兩度拿下手塚治虫文化獎。目前單行本累積數量已經超過1億本。
早期風格為勵志溫馨的青春成長漫畫,其後轉向對人性與社會現象深一層探討,內容涉及歷史、心理學、犯罪學、科幻等等。
♘閱後隨筆:
漫畫,對女生來說,不外乎是看些情竇初開的純愛題材,隨著年紀增長再進階到令人臉紅心跳的烈愛
但我一進漫畫店,就立馬直驅18禁專區,不為了情色,我著眼的是恐懼與人性。
從伊藤潤二、御茶漬海苔、謀圖一雄等多位巨匠的作品,到彼岸島、少年犯罪檔案、入侵者、漂流網咖等等,書架上越是詭異的題材越能吸引我。這樣的怪癖若要說有甚麼不便,那就是這類的漫畫作品產量非常少,經常讓我無書可看。就在不知道是第幾次的漫畫空窗期,朋友向我推薦了浦澤直樹的《怪物》。
---我就在想怎麼可能有我沒看過的恐怖漫畫(得意笑)---
一租來翻開書頁就越看越熟悉,或許我的記憶力真的是退化了,在聽到書名和看到封面時仍舊沒有印象,但當我看到這句關鍵字眼:「看看我,我體內的怪物已經長的這麼大了」,有關這部漫畫的回憶便霎時湧入腦中。
為什麼我會忘了自己看過這部漫畫,一來是看的時間太過久遠,二來是這部漫畫的劇情實在太過縝密,資料量之大,即使我現在重看過一次,依然無法消化。
歷時10年的案件,超過百位的出場人物,場景遍布我所不熟悉的歐洲,難記的歐洲人名與地名,錯綜複雜的人際網絡,全貌未明的惡意,交織成以一部小說篇幅來寫依然嫌過量的曠世巨作。
網路上已有人將這部小說的疑點及不明之處舉證做出分析,若對劇情仍有不懂之處,相信可以得到讓人滿意的說明。
我個人是沒有那個智慧、腦力,抑或是耐心好好隨著劇情走向抽絲剝繭做推理,我只為漫畫中的核心價值深感好奇。
究竟何謂「世界上最孤獨的風景」,何謂「真正的恐懼」,是誰創造了「怪物」,又有誰能打倒「怪物」。
漫畫在第18集告終,留下了曖昧卻又足夠清晰的解釋。
世界上最孤獨的風景是沒有名字。這個概念在漫畫中不時出現,貫穿整起龐大的事件。
一開始我也訝異,名字不就是個代號嗎?甚至於我還不喜歡自己的名字呢!
原來,失去名字的更深層意義,是失去了所有認識你、可以證明你就是你的人。
即使你的肉體依然存活在這世上,卻沒有人知道你就是「那個你」
沒有人記得你的作為、沒有人與你有所聯繫,你成了架空的人物---你根本不曾存在過。
作者對於「真正的恐懼」的定義,或許和我有所不同,但的確是前所未有的新見地
這不和我相信的一樣嗎? 活在人的心中,才是真正的永生。
再者,能夠創造出怪物的人,難道不是更可怕的怪物嗎?
同樣,能夠打倒這怪物的人,難道不是更可怕的怪物嗎?
我希望那些提倡廢除死刑的人看看,我希望那些說反對廢死只是在以暴制暴的人明白
沒有人希望世界上出現怪物,好讓正義之士有怪物可殺。
而是偏偏這世上就是有怪物的存在,要讓一切終結,得先阻止怪物,然後---改變製造這些怪物的源頭,也就是「教育」。
這部漫畫中的「怪物」,是被有心培養出來的,靠的是甚麼方法? 教育。
剝奪兒童記憶、感情、名字的教育。
人不能沒有感情,傷心、難過、忌妒、憤怒,這些都是生存必要的感情。
沒有感情之人,才會草菅人命、靠著強取人命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我們現在的身教言教,對如同海綿般的孩子,帶來了甚麼樣的教育?
社會的漠視、自私、謊言,不正是最好的「怪物養成法」嗎?
以暴制暴的確不是最好的方法,但看看成人為孩子樹立的榜樣,很遺憾的是,這是唯一的方法。
「約翰,多麼美的名字,可惜你得到了這個名字後,卻再也沒有任何人可以叫你了。」
沒有名字的怪物。一個非常艱澀、黑暗,卻又極具意義的故事。

monster我覺得是浦澤直樹目前為止最好看的作品 第二好看是20世紀少年! 目前還在連載中的billy bat老實說我真有點看不懂XDDDDDDD
很難想像他還畫過「以柔克剛」耶,風格超多變的XDDDD 妳說的那部我也想看,不過我看連載中的漫畫很容易看到忘記,想說等全部出完再來追^^
喂,芽芽, 我剛剛有去平凡舍長的家留言, 我告訴他,叫他出去玩,開車要小心, 外面車子多,要小心,免得發生車禍,斷手斷腳的...., 我就是給他留這樣,妳可以去看看! 還有,芽芽,妳給我聽清楚, 我的NOWnews雖然沒什麼人氣,但我另外有在其他平台寫, 那邊的人氣不錯,慢慢在增加中, 等一個月後,人氣更多,更穩定時, 我會打出畫面,也會來留言告訴你們, 要你們知道我不但會去控告你們也會創造高人氣, 把你們毀謗我的事情大大宣傳在網路上, 我會寫4年半~5年,絕對會創造高人氣,討回公道, 我不會善罷干休,妳等著!
講到我都會背了(掏耳)
喂,芽芽, 我來留言,不是要妳會"背",而是要妳"知道"! 妳要知道,我目前忙著檢查文章、忙著創造高人氣, 沒時間去控告妳和平凡舍長, 等到今年6月過後,我就有時間了, 我會聯絡律師,採取法律行動,去控告你們兩個, 我絕不善罷甘休,這樣妳知道吧!
不「知道」有辦法「背」嗎?
還有,我不但在NOWnews寫, 也在PChome寫,網址: http://mypaper.pchome.com.tw/op123op999 我的PChome的人氣不錯,持續在增加, 妳可以過去看看! 我會寫4年半~5年,絕對會創造高人氣, 累積成千上萬名讀者,我的眾多讀者會來我的痞客邦, 看妳芽芽是怎樣毀謗侮辱我, 妳會被深深唾棄,而妳是使用本人大頭照,會更被深深唾棄, 妳逃不掉的!
時間都是妳在講的,反正每個妳講的時間都沒有成真過 所以妳也不需要每換一個時間就跟我報備一次 我直接等妳傳票就對了
喂,芽芽, 妳在胡說八道什麼?我什麼有換過時間! 妳去翻翻看,看我在2012.12月,給你的留言, 當時,我說得很清楚,說我要復出寫文章, 要創造高人氣報仇,而我的文章都需要檢查, 要花費半年以上去檢查,必須等到2013.06.01日之後,才能檢查完畢, 等檢查完畢時,我才有時間去控告妳和平凡舍長, 這個我說得很清楚,妳去重新看一看!
如今,我確實在2013.01.01日復出寫文章,也確實在檢查文章, 假如我能順利在半年內,檢查完畢, 那我就有時間去告你們,因此, 我昨天說今年6月過後,我會聯絡律師,去控告你們, 這個情形跟我之前在2012年12月,說的是"一模一樣", 我哪有換時間?妳不要胡說八道!
芽芽, 今天,如果立場對調,是妳被我這樣毀謗侮辱, 那妳會不會憤怒?會不會去告我?絕對會! 我也一樣,極度憤怒,絕對會去告妳, 要妳被判毀謗罪,要妳留下刑事案件的前科! 芽芽, 妳那篇文章寫得太過分了,欺人太甚了! 而妳敢那樣寫,就表示妳的爸媽太寵愛妳,很少管教妳, 讓妳變得自大,變得目中無人, 既然這樣,我就讓國家來管教妳,讓法律來制裁妳! 叫妳知道要尊重別人!
我不就是「正在」被你毀謗嗎? 我也沒有要去告你啊
芽芽, 我之前在喬小夫的家,對妳很客氣,甚至沒有對妳說過一句重話, 這樣妳居然寫文章毀謗侮辱我,極度侮辱, 我非常痛恨,痛恨! 也絕不原諒妳,絕不原諒! 就像MermaidAlia,她說謊陷害我4年,我痛恨她,絕不原諒她! 我發誓要創造高人氣報仇,現在,已經4年了, 我沒有放棄,說到做到,我會在PChome,創造高人氣報仇! 對於妳芽芽,也一樣,我痛恨妳,絕對會去控告妳! 等我在2013.06.01日之後,把文章檢查完,有時間了,就去控告妳! 我說到做到,一定會去按鈴, 妳要在家裡,等法院的傳票,聽見沒!
最後,我說, 那個"迷上影"的華森,我有看到你來芽芽的家, 嗯,很好,你明知芽芽毀謗侮辱我,照樣來看她的文章, 就像先前,你明知喬小夫和平凡舍長是怎樣可恨, 也照樣去牠們家留言,給牠們留言鼓勵, 對於你華森,我op123op是極度唾棄! 而我明明唾棄你,為什麼之前去你家留言時,卻對你客氣? 那是因為我擔心你和喬小夫一樣,去投訴我,使我被停權, 我是擔心這個,才對你客氣,實際上,我是唾棄你! 去,去告訴你的麻吉"平凡舍長",叫牠來芽芽的家,看留言, 讓他知道我不會善罷干休,絕對要讓他被判罪,讓他留下前科,絕對!
還有,迷上影的華森, 我告訴你,喬小夫這樣可恨,我也不會善罷干休,絕對要討回公道! 去年,平凡舍長寫文章毀謗侮辱陷害我,事後不曾道歉, 我很憤怒,很不甘心,才去喬小夫的家留言, 而我又沒攻擊或侮辱喬小夫,喬小夫不高興我去留言, 可以設我黑名單,沒必要去投訴我! 結果,他不但投訴,還投訴兩次! 喬小夫以為這樣做,就能幫助平凡舍長打倒我, 哼,別做夢了,這樣就要打倒我?我op123op沒有那麼弱! 這樣只會讓我更憤怒,更堅決控告平凡舍長!也控告芽芽! 除了告他們,我同時會努力創造高人氣, 累積成千上萬名讀者,把平凡舍長、喬小夫、芽芽的事情宣傳出去, 絕不善罷甘休,絕對要討回公道! 迷上影的華森,你是那種人的麻吉,我唾棄你! 你要記住,去叫你的麻吉"平凡舍長"來看,聽到沒! 你也可以去叫喬小夫來看,聽到沒!
芽芽, 我再強調,我非常痛恨妳, 所以,只要我上網檢查文章的時候,就會現出大頭照來妳家, 20分鐘來一次,讓妳家出現很多我的大頭照! 而我不止來妳家,也會看誰來妳家, 只要有人來妳家,我就去那個人的家,這就是我表達憤怒的方法! 我會持續來妳家很多次,持續! 更絕對會去控告妳,這個官司妳逃不掉的! 妳這個被寵壞的人必須得到教訓, 看妳以後還敢不敢目中無人,亂寫文章毀謗別人!
我把妳毀謗我的文章,打在NOWnews,打在痞客邦的第二置頂, 也有打出妳的本人大頭照! 我會寫4年半~5年,絕對會累積成千上萬名讀者, 那些人會去瞭解我的事情,他們會看見妳是怎樣在毀謗侮辱我! 妳會被眾人深深唾棄,妳逃不掉的!
我不是說了嗎,過程妳就不用一一跟我報告了 既然我這麼的需要受到法律制裁 那就麻煩妳趕快去告,趕快叫警察來抓我 何必要等到甚麼高人氣、讀者多 我這麼可惡的話,直接去警察局報案他們就會處理了不是嗎? 廢話這麼多幹嘛?
我有我的計畫,我會按照計畫去進行, 2013.06.01日以後,自然會有警察去妳家,核對妳的身分, 妳等著!
還有,妳不是可惡,而是可恨, 我會讓法律制裁妳! 好了,我要去檢查文章了! 我的文章早在2年前就寫好,寫了350多篇, 我要每篇都檢查完,才會登出來, 在檢查的期間內,我不要上法院, 免得分心,檢查不好, 等我全部檢查完,妳就知道了!
那你為什麼要一直來我這邊「分心」
芽芽, 妳又在胡說八道什麼! 我在上面,完全沒有寫毀謗字眼,更沒有毀謗的意思, 妳卻說我毀謗,哼,好啊, 妳這些話可以說給法官聽,妳有機會說的!
上面的太太,不是我要說,重複那麼多遍的話,就算是其他讀者也都會背了,而且打這麼多字,不如直接採取行動,做就做,一直在嘴上說他也不會憑空實現的,而且一直在這邊的留言的意思是? 讓大家知道你對這一個部落格主有甚麼深仇大恨嗎? 怎麼感覺只是不甘寂寞討拍呢? 真有那種能力,4年半~5年見啊^^ &芽芽,怪物真的超好看! 最近才剛看完漫畫,找時間要去看看動畫,動畫的分鏡也畫得很棒,推薦你也可以看一下動畫> <
路人W你好 感覺你一定是認識我的人~感謝你的聲援啊(老淚兩行) 不過你可千萬別秀出真實帳號喔,不然就會跟我一樣被纏到死XD 動畫啊我還要找找看,要看的東西真多 不過光看過漫畫就知道動畫絕對可以期待^___^ 謝謝你
真的要做就不要在這邊一直留言板的版面。 怪物真的超棒,浦澤是神 ← 動畫幾乎完全照原劇情做,還原度超高! 不過也因為這樣有74集之長……想看的話加油XD
路人+1你好 感謝你的聲援><(抱) 再次提醒千萬別秀出你的真實帳號喔 雖然不會有甚麼實質傷害不過光被煩就夠你受的了0_0 怪物的劇情之縝密根本就贏過許多長篇推理小說了 加上還要畫成漫畫,真的是神作無誤 動畫74集.......恩等我有時間的話再來挑戰XDDD 謝啦:D
喂,樓上的這兩個, 剛剛後台通知說有人在fina這裡留言, 我就拿一張紙,遮住留言,然後刪除通知! 我op123op沒有那麼多閒功夫, 去看你們這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在亂寫什麼! 我要檢查文章,很忙的! 你們要寫什麼,就去寫,寫給一堆白癡看! 喂,fina...., 我目前在其他平台發展得不錯,文章人氣平均有120個左右, 再過半年,人氣會越多,我會公開網址, 讓我的眾多讀者瞭解MermaidAlia是怎樣說謊陷害我4年! 也看平凡舍長和妳芽芽是怎樣公然毀謗侮辱我! 妳芽芽甚至公然恐嚇我,我會把這個事情大大宣傳出去,絕不善罷甘休! 除了宣傳這件事,我還要去控告妳和平凡舍長! 今年09月,時機成熟,我會去告你們兩個,要求精神賠償! 我把詳細情形寫在我的痞客邦跟我的NOWnews, fina.....,妳過去看看! 我說到做到,絕對要讓妳芽芽被法官判刑事罪,留下刑事案件的前科,絕對!
fina...., 我補充一點,過去,我是為了讓人瞭解是妳"芽芽"公然恐嚇毀謗侮辱我, 我要告妳"芽芽",我是為了這樣,才會留言稱呼妳芽芽,而不用妳的帳號稱呼妳, 我這樣做,只是為了讓人瞭解是妳,並不是我不痛恨妳,還稱呼妳的名字! 告訴妳,我極度痛恨妳,恨到咬牙切齒! 我op123op只是從前生活困苦,現在跟未來都不困苦, 我不愁吃穿,日子過得非常平順, 在今年底,還會買房子, 我是這樣的情形,妳居然公開寫文章極度毀謗侮辱我,甚至恐嚇我, 事後不曾道歉,沒有悔意, 妳完全激怒了我,我不會原諒妳,一定要讓妳受到法律的制裁! 尤其妳還要聯合Mer來對付我,使我憤怒到極點! Mer叫她的大兒子修改我的悄悄話,陷害我4年, 我提出許多確切的證據,能證明這個事實, 結果,妳不去看我的證據,相信Mer的鬼話, 然後恐嚇毀謗侮辱我,更要聯合Mer來對付我......, 好,很好,太好了! fina,09月的時候,我的人氣會更多, 那時候,時機已成熟, 我會聯絡律師,去控告妳和平凡舍長, 你們等著上法院!